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韦敏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韦敏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韦敏康副总经理2025年11月4日2026年5月7日个人原因否无无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敏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韦敏康先生的《辞职信》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离任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