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调整“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此次调整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卡莱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96元,募集资金总额16.3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77亿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55亿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1 | LED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目 | 10,687.31 | 10,687.31 |
2 | 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18,501.32 | 18,501.32 |
3 | 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918.02 | 38,918.02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合计 | - | 83,106.65 | 83,106.65 |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情况
“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在原有基础上新增香港子公司,以及悉尼、马德里、米兰、汉堡、利雅得、奥兰多、纳什维尔等地的办事处。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具体投资构成及清单将根据实际需求适度调整。
此次调整原因在于,随着市场需求攀升,为高效支撑市场拓展战略,兼顾实际运营与管理需求,公司对营销服务中心选址与结构进行优化,构建更科学合理的营销网络布局,提升服务效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调整实施地点的影响及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是公司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有利于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核查后对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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